论到三而一的神这件事,许多基督徒只在意他们的传统,不在意圣经明白、准确的话语。为了保持他们的传统,他们曲解圣经的话,不愿绝对回到圣经纯正的话上。因着这种传统,一场争战正在进行。尽管我们不喜欢争战,我们却无法避免。所以我们必须指出,许多基督徒持守一种定然是异端的观念,就是两位圣父,两位赐生命的灵,还有些人甚至持守三位神的观念。也许他们不知道是这样,或者是不知不觉的这样持守,因此他们会否认自己持守这个观念。然而,他们所持守的观念实际上是异端,因为这个观念隐指两位圣父,两位赐生命的灵,在某些事例中,隐指三位神。
根据圣经的基本启示,神的经营是要把基督作到祂的信徒里面,使他们能成为一个活的教会,在地上彰显神。但在基督教的历史和今天的光景中,我们看不见这事。我们所看见的仅仅是一个基督教,有三而一的神作为他们敬拜的对象,还有一位救主把罪人从地狱救到天堂。在今日的基督教中,我们看不见对包罗万有之基督的享受,也看不见正确教会生活的实行。因这缘故,在已过五十年间,主来指示我们,祂恢复对基督的经历和正确的教会生活。多年来,主使我们对祂的恢复有负担。我们遭受宗教的攻击。我们遭受攻击是因为我们从主领受了关乎基督是谁的清楚异象。主已启示我们,基督是那包罗万有、奇妙的一位。祂是一切中的一切。祂是神、创造者、父、子、灵,也是正常的人。祂是一切神圣属性和人性美德的实际。这位包罗万有之基督的所有方面,其关键乃是活的灵。我们必须告诉同作基督徒的人,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是活的灵,此外别无选择。无疑的,祂是神的羔羊和救赎主,但这些仅是这位包罗万有者的两方面。基督—这位包罗万有者,乃是一切。圣经甚至用‘一切中的一切’(西三11。)这个辞来描写祂。基督是每样正面事物的实际。祂是光、生命、公义、圣别、救赎、救恩和一切。在我们的经历中,祂是赐生命的灵内住在我们人的灵里。因着我们宣扬这事,我们就被指摘为异端。批评我们的人说,我们告诉人说,基督—子—就是父,也是灵,这是在教训异端。今天许多基督徒不相信基督不仅仅是子,还是父与灵。
有些批评我们的人说,‘李常受教训基督就是父与灵,他是在报导形态论,否认神格三个身位的共存。’我否认这个指摘。倘若批评的人问我是否相信马太三章十六和十七节,那里说子站着,灵降下,而且父说话;我就要回答说,我至少和他们一样的相信。父、子、灵三者同时都在。我全然相信神格三位的共有和共存。我不仅相信马太三章十六和十七节,并且相信与这主题有关的所有经节。例如,启示录一章四至五节说,‘但愿从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神;和祂宝座前的七灵;并…耶稣基督;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在这些经节中,父是那位“昔在今在以后永在”者;灵是“七灵”;子是“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这里,父、灵、子的存在不仅是在基督复活以后,甚至是在祂升天和五旬节之后。许多别的经节启示同样的事。林后十三章十四节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典,神的慈爱,圣灵的父通,与你们众人同在。’(原文。)在此我们看见基督的恩典,神的慈爱,和圣灵的交通。再者,以弗所三章十四至十七节说,‘我向父屈膝,…求祂…借着祂的灵,用大能叫你们…刚强起来。使基督…安家在你们心里。’(原文。)这里又一次说到,父、灵和基督同时都存在。指摘我是形态论者乃是错误的,我绝对否认。形态论是教训说,神不同时是父和子,并且子的启示结束于升天。父、子、灵的永存为形态论所否认。形态论是异端,我们不相信。
但有些批评的人会抗辩说,‘你不是说子就是父,而且基督就是灵么?这正是形态论者所说的。’对此我要回答说,我不在意形态论,我只在意圣经纯正的话。以赛亚九章六节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婴孩称为全能的神,这位子称为永在的父。说子就是父,不是一种解释,乃是引用的话语。倘若你仔细读这一节,你从上下文会看见,全能的神是指着婴孩,而永在的父是指着子。许多世纪以来,所有基要派的圣经学者都同意,那位生在马槽里的婴孩就是全能的神。只有犹太人和不信的人会否认这事。然而,绝大多数的基督徒只相信这节圣经的一半。他们忽略或曲解另外的一半,关乎子称为永在的父。现在我们详细来看这一节,附带题到各种的曲解。
以赛亚九章六节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在这节圣经中有两条线和两个点。第一条线是:‘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第二条线是:‘有一子赐给我们。’本节的中间说,祂是那位执行神的经营者,因‘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这表明为我们而生的婴孩,以及赐给我们的子,执行神的经营。在本节的后半我们看见婴孩的名和子的名。‘祂的名’是指婴孩和子的名。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和平的君。在这些名之间有全能的神和永在的父。无疑的,‘全能的神’是婴孩的名,而‘永在的父’是子的名。所以依据这一节的两条线,为我们而生的婴孩称为全能的神,而赐给我们的子称为永在的父。所有的基督徒都同意,为我们而生的婴孩,就是生在伯利恒的马槽里名叫耶稣的婴孩。不仅如此,我们都同意这婴孩真是全能的神。每位真正的基要派基督徒都承认这事。不承认这事的就不是真基督徒。然而,许多基要派的基督徒对于第二条线有问题。他们不相信子就是父。
因着我们相信以赛亚九章六节所说的意思,我被指摘为形态论者。那些指摘我们的人落入成为三神论者的危机中。神圣的三而一有一的方面和三的方面。形态论强调一的方面,误解并干犯三的方面;但三神论强调三的方面,否认一的方面。但圣经中的纯正启示包含真理的两面。所有正统的基督徒都相信,为我们而生的婴孩就是全能的神。但有些人忽略甚至反对第二点—赐给我们的子就是永在的父。在这里他们遇到一大难处。因为他们遇到难处,他们就曲解这节圣经。
第一种曲解如一位弟兄所说,‘子是称为父,祂并不是父。’我说,‘弟兄,这样说岂不是很荒谬么?我们能说史密斯先生称为史密斯先生,但他不是真的史密斯先生么?我们能说圣经称为圣经,但它不是圣经么?关于子称为永在的父这件事也是一样。我们怎能说祂称为永在的父而不是永在的父呢?这是什么逻辑?’
第二种曲解声称,根据希伯来文,‘永在的父’应译作‘永世的父’,子不可能是父。我同意‘永世的父’比‘永在的父’译得更好。但这位永世的父是谁呢?祂岂不是神格三位当中的父么?除了神格中的父以外,丰能有另一位圣父称为‘永世的父’呢?当然没有。然而,有些人曲解以赛亚九章六节说,永世的父不是神格中的父。他们说,祂是另一位父—永世的父。据他们说,永世的父意思是指世代的起始、根源。这种曲解隐示他们相信有两位圣父—神格中的父和永世的父。这真是异端。根据圣经,永世的父就是神格中的父。我请求你们要诚实、公平并真诚。你相信除了神格中的父以外,还有另一位父是永世的父么?
第三曲解宣称,根据希伯来文,永在的父乃是创造的父。对此我要问说,‘这位创造的父是谁?’他们若回答说,祂是耶稣,我就要答辩说,‘你相信除了神格中的父以外,耶稣是另一位父—创造的父么?’他们必须承认相信这事。若是这样,那么他们就有两位圣父。他们定罪我们是异端,却暴露了自己是异端。
还有第四种曲解,认为本节中的‘父’是以色列的父。这样曲解的人用以赛亚六十三章十六节和六十四章八节作他们的根据。他们说,以赛亚九章六节中永在的父乃是以色列的父。但是我要问说,‘这位以色列的父是谁?’当然,祂必定是神格中的父。任何人若说这位以色列的父不是神格中的父,他就暗示有两位圣父。这绝对是异端。
第五种曲解是根据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中的一个注解。(这是希伯来文旧约圣经的一种古希腊文译本。)这个注解将‘永在的父’译作‘来世的父’。有些人根据这个就说,以赛亚九章六节中永在的父不是神格中的父,而是来世的父。他们宣称祂是带进新时代的父,正如爱迪生是带进电化科学时代的父一样。但本节中‘永在’的希伯来字意思是永世、永远、永久、永恒、永古,无终的世界。(参看史壮的经文汇编。)他们无论怎样曲解这一节,总不能把‘父’这个名称曲解掉。
事实上,以赛亚九章六节的启示对我们是非常切身而主观的。它不是说,‘有一婴孩降生,有一子赐给。’它是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给我们’这个片语,特别因着重复使用,表示加重的强调,指出本节中而启示的,是非常切身、主观和经历的‘给我们’的。不仅‘l婴孩’、‘子’是为着我们切身的经历,所揭示出来祂的五个名字,也都是为着我们切身的经历。基督作为奇妙者、策士、全能的神以及和平的君,全是为着我们切身的经历。在这段文中,‘永在的父’也必是为着我们亲身的经历。祂是我们的奇妙者、策士、全能的神、和平的君,也是我们永世的父。既然奇妙者、策士、全能的神与和平的君是我们的,永世的父也必是我们的。把‘永在的父’或‘永世的父’解释成‘来世的父’,不符合上下文,反而使它成为客观并与人无关了;这样论到整节的上下文,就使主的这方面毫无意义了。
再者,以赛亚六十三章十六节,‘耶和华阿,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再者,以赛亚六十四章八节说,‘耶和华阿,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先知以赛亚用这两节进一步发展他在以赛亚九章六节所预言关乎基督就是永世的父。在六十四章八节以赛亚告诉我们,以赛亚九章六节中永世的父就是我们的创造主,而在六十三章十六节他告诉我们,永世的父就是我们的救赎主。在全本圣经中,都启示基督是我们的创造主,尤其是我们的救赎主。(约一3,来一10,罗三24,多二14。)永世的父是我们的创造主和救赎主,不仅证实并且加强认识救赎主基督就是永世的父,神格中的圣父。因此,说以赛亚九章六节中永在的父或永世的父,是神格中之父以外的某位父,就不是依据全本以赛亚书的全文了。
批评我们的人以这些方式曲解这节圣经,我们要问他们这个问题:你的意思是说,除了神格三位中的父以外,还有另一位圣父么?若有人以‘是的’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明确的告诉他,在这宇宙中没有两位圣父,说有两位圣父是一大异端。任何基督徒若持守两位圣父的观念,就必须立刻将它丢弃。无论批评的人如何解释这一节,他们必须承认子称为父,并且在全宇宙中只有一位圣父,这位父是永世的父,无始无终,不是任何有始有终之时代的父。无论他们怎样将‘永在的父’解释成‘永世的父’、‘创造的父’、‘来世的父’、‘以色列的父’,或是别的父,他们总不能把以赛亚九章六节中‘父’这个名称曲解掉。在全宇宙中只有一位圣父。因此,以赛亚九章六节中‘永在的父’,不论人如何曲解,必须是神格中独一的圣父。有些人曲解‘永在的父’这个片语,而不曲解‘全能的神’这个片语。但如果‘全能的神’不该被曲解,那么‘永在的父’也不该被曲解,因为这是违反原则的。我们不该依照纯正的话接受第一个名词,然后曲解第二个。有些人曲解第二个片语,因为他们受三一神的传统教训所影响。但我们不在意传统的教训;我们只在意圣经纯正的话。以赛亚九章六节说,为我们而生的婴孩称为全能的神,我们相信婴孩就是全能的神。这节也说,赐给我们的子称为永世的父,我们也相信子就是永在的父。我们根据这样说,但别人曲解这节圣经为要符合他们传统的教训。人可以曲解以赛亚九章六节,但他们不能改它。这节圣经有两条线,如果我们接受第一条线而不曲解,那么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接受第二条。
让我们往前到约翰十四章。在约翰十四章八节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对这句话主回答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十四9~11。)主耶稣似乎是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你看见我有三年半之久。你若看见了我,你就看见了父。’在约翰十章三十节主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中的这些经节支持以赛亚九章六节所启示的。以赛亚九章六节启示子就是永世的父。当子来了,祂对门徒说,祂与父原为一。既然子称为永世的父,怎能说祂不是神格中的父,而是另一位父、创造的父或来世的父呢?说除了神格中的圣父之外,有另一位创造的圣父或来世的圣父,这是异端。
因此,对于以赛亚九章六节,有两种主要的看法:按照圣经明确、印出来的话,称为永在的父,因此说子是神格中的父;还有说这位父不是神格中的父,而是另一位父。倘若你是天上法庭的审判官,你对这些经节的两种领会要作何种裁决?至于我,我要赞成圣经所说的,不赞成任何的曲解。那些曲解这一节的人,并不照着明确的话来相信圣经,反倒以曲解来相信圣经。符合他们见证的,他们就接;不符合他们见解的,他们就曲解。如果你曲解圣经的话,你将受亏损,因为你更改圣洁的话。你删减或加添神的话,这是非常严肃的。不论是否了解圣经所说的,我相信它所说的。圣经说子称为永在的父,我说,‘阿们,子就是父。’我不在意人如何解释这一节;我只在意圣经说什么。
现在让我们翻到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这节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活的魂;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原文。)根据这一节,末后的亚当,就是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有些人曲解这一节,说它题到‘一位赐生命的灵’,而非‘那位赐生命的灵’。但除了赐生命的圣灵以外,难道有另一位赐生命的灵么?说有两位赐生命的灵是教训另一个大异端。不论是定冠词或不定冠词,末后的亚当—基督自己—成了一位灵,就是赐生命的灵。在这点上我们必须参看约翰六章六十三节,在那里主说,‘赐人生命的乃是灵。’(原文。)在这一章中主耶稣说祂是生命的粮,赐生命给人。最后,祂指明为了作生命的粮来成为人的生命,祂必须成为灵,因为赐人生命的乃是灵。再者,林后三章六节说,‘那字句是杀死人,灵是赐人生命。’(原文。)本节中的灵不就是圣灵么?我们能说除了这位赐生命的灵以外,还有另一位赐生命的灵么?不,我们不敢这样说。
对于本节的第二种曲解是说,在这里赐生命的灵不是圣灵,而是作为一个人位之基督的灵。那些这样曲解的人说,正如我们有灵,基督也有灵。然后他们说,这里的灵是基督的灵,不是圣灵。当然,本节中的灵是基督的灵。但你相信在圣灵之外,有另一位灵是基督的灵么?或者,换个角度说,你相信除了基督的灵之外,还有另一位灵叫作圣灵么?倘若你相信这事,你的心思必定是黑暗的。没有一个心思蒙了光照的人会相信这事。
那些这样曲解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的人,不认识今天圣灵不仅是神的灵,也是基督的灵,(罗八9,)甚至是耶稣的灵。(徒十六7。)罗马八章九节证实,今天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并且腓立比一章十九节证实,基督的灵也是耶稣基督的灵。在‘基督的灵’一书中,有一章叫作‘那得着荣耀之耶稣的灵’,慕安得烈说,基督升天以后,圣灵来了,和以前不同。在旧约里,祂来只是神的灵;但在基督复活和升天之后,那灵来了不仅是新的灵,也是那人基督的灵。再者,约翰七章三十九节说,在基督死而复活以前,这灵‘还没有’,然而神的灵已经在那里了。批评的人显然不认识今天圣灵不仅是神的灵,也是基督的灵。这位灵—神和基督的灵,乃是赐生命的灵。在基督复活以后,并借着基督的复活,祂成了这样一位赐生命的灵,毫无疑问,这灵就是圣灵。
保罗写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时很谨慎。他不是说,‘末后的亚当成了一位灵。’他加上修饰语‘赐生命的’,说,‘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在这里没有争辩的余地。谁是这位赐生命的灵?你相信除了圣灵以外,还有另一位赐生命的圣灵么?这是不可能的。
对这一节的第三种曲解是说,这里的灵是基督之人的灵。但如果这里的灵仅仅表明基督之人的灵,那祂就不需要成为灵,因为祂已经有人的灵。在福音书中有好几次说到基督人的灵。例如,祂‘灵里知道’;(可三8;)祂‘灵里深深的叹息’;(可八12;)祂‘灵里悲叹’;(约十一33;)以及祂‘灵里忧愁’。(约十三21。)因此,祂不需要成为人的灵。
第四种曲解宣称,亚当就整体来说,成了一个魂;基督也是就整体来说,成了一位灵;而这位灵并非赐生命的圣灵。我的确同意亚当成了一个魂,因为圣经这样说。我也相信基督完全成了一位灵。但我无法相信这位灵有别于赐生命的圣灵。你相信除了圣灵以外,还有另一位赐生命的灵么?这是不合逻辑的。究竟你是愿意接受这些曲解呢,还是愿意接受圣经的明言?我们都该简单,圣经无论说什么都要说‘阿们’。
现在我们来到林后三章十七节:‘如今主就是那灵。’这一节清楚而简单,批评的人无可曲解。本节中的‘那灵’就是第六节所题到的灵,那里告诉我们字句杀死人,但灵赐人生命。如今主就是那赐生命的灵。根据达秘的新约圣经,林后三章七至十六节是括弧的话,显示十七节是接着六节的。十七节说,‘如今主就是那灵。’这里的灵就是第六节所说赐生命的灵。林后三章十七节中的主当然是耶稣。许多基督徒作者,包括阿弗德(Dean Alford)和慕安得烈,都说这位主就是耶稣,而且这位主就是那灵。
虽然这一节实际上没有可曲解的,有些人仍然企图有至少两种的曲解。首先,有些人说这里的主不是主耶稣基督,而仅仅是主神。但在哥林多后书这卷书中,‘主’这个名称总是联属于主耶稣,(一2,14,四5,十三14,)而把神称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一3,十一31。)所以林后三章十七节中的主,和三章十六和十八节一样,无疑是指主耶稣,而非父神。说本节的主是指神,显然是一种曲解,想要符合传统的教训,而避开关乎三一神这件事的纯正启示。
第二种曲解认为,说是主灵,意思并不是说,主实际上是灵,而是说,灵代表主。这比曲解这一节更甚;这是把圣经所没有的思想加在纯正的启示些,而更改了圣经。圣经中什么地方给我们圣灵代表主的思想?没有这样的经节。为什么有些人这样子曲解圣经呢?只因为他们不喜欢持定关乎基督就是那灵的纯正启示。他们喜欢持守关乎三一神的传统教训。
基督教太老旧了,满了意见、传统和观念。主的恢复是把我们带回到纯正的话上。我们不在意基督教的观念和传统或任何人的教训。我们只在意圣经纯正的话。我们单纯的相信圣经所说的,不曲解经上的话。批评的人宣称相信圣经,定罪我们不相信。事实上他们是曲解的相信圣经;而我们是接受圣经白纸黑字的话来相信圣经。以赛亚九章六节说,子称为放在的父,我们说,‘阿们。’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说,‘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我们说,‘阿们。’林后三章十七节说,‘主就是那灵,’我们也说,‘阿们。’批评的人曲解这些经节,因为他们仍在传统教训的影响之下。
有这些经节在我们跟前,谁能说我们是异端?究竟谁是异端,是照着以赛亚九章六节说子就是父,以及照着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和林后三章十七节说,今天主耶稣就是赐生命之灵的我们呢,还是那些有两位圣父和两位赐生命之灵的人?有两位圣父和两位赐生命的灵是何等的异端!我们必须告诉人这些是异端,必须暴露这些异端。我们绝对合乎圣经。但那些人曲解这些经节,结果有了两位圣父和两位赐生命的灵,他们才是异端。让我们等候,看他们怎样能洗清这个罪名。
在奈西亚会议所制订的正统信经否定了以撒伯流(Sabelius)为例的形态论,以及以亚流(Arius)为代表的三神论。撒伯流不相信父、子、圣灵同时存在。对他而言,祂们仅仅是一位神的三种显出,祂依照情况而以不同的方式表明祂自己。反之,亚流相信三位神。据他说,父是一位神,子是另一位神,而圣灵又是另一位神。这当然是异端。虽然亚流的异端在奈西亚的会议被定罪,但许多基督徒,也许包括一些批评我们的人,今天在潜意识里仍然持守三位神。连你们许多人,已往在里面深处,也暗地持守这种信仰。
形态论在圣经里有一些根据,但引申得太过,到了异端的极端。形态论者看见一的方面,但是误用三的方面,说在父和子的启示停止以后,只有灵存在。他们否认在永远里神格中三位中间的共存和共有。他们否认这个,但我们相信。形态论忽略了圣经真理两面性的保障。圣经中的每一个真理都有两面。若是你要安全,就必须在这两面中间采取平衡。依照神的规则、原则和定律,在宇宙中的东西,没有两面就不能存在。甚至一张纸也是这样。因着形态论持守一面而误用另一面,就失去了他们的平衡和保障。
反之,三神论者持守三的方面,却忽略了一的方面。他们说,‘倘若父、子、灵不是三位神,那么祂们怎可能是三个身位?’事实上,用‘三个身位’这个称呼来解释父、子、灵并不十分令人满意,因为‘三个身位’真正的意思就是三个人。因此,以罗马书的注释而闻名的多马格里斐(Griffith Thomas),在他的‘神学原理’一书中,关乎神格的三一性这样写着:‘“身位”这个词有时也遭受反对。如同所有人类的语言,这词易于被责难为不正确,甚至有实际的错误。当然不能把这词引申得太过,否则将导致三神论。’因着否认子就是父,以及主就是灵的事实,批评我们的人自然而然落入三神论的危机中。尽管他们会否认是三神论者,但在下意识和潜意识里,他们却持守神格的三个身位是三位神的观念。大多数的人不敢承认这事,但有些人的确承认。
有一位弟兄指摘我教训子就是父以及主就是灵,说这是异端。一九六五年他来看我,确实当面对我说,他相信三位神 。当时我告诉他,我们绝不该这样说。他试图与我争辩,引用诗篇八十二篇六节说,‘你们是神。’我指给他看,那一节的‘神’字是指天使。在全本圣经中,没有一节说我们有一位以上的神,反而处处告诉我们,我们的神是独一的神。惟独祂是神。
把神格中的‘三个身位’引申得太过,必然会‘导致三神论’。这样作的人自然而然就落入三神论异端的极端中。三神论没有一这方面的保障。但圣经一再的说只有一位神。因为三神论者持守三的方面,而忽略一的方面,他们也没有平衡或保障。
形态论和三神论都走向一个极端。但我们是在中间,是平衡的。我们相信子就是父以及主就是灵,我们只是引用圣经。我们指出过,我们也相信诸如马太三章十六至十七节,林后十三章十四节,启示录一章四至五节,和以弗所三章十四至十七节这样的经节。我们相信关乎三一神真理的两面。我们定罪形态论和三神论为异端。我们相信神是独一的,直到永远,然而祂是父、子、灵。有些人会问:‘父、子、灵怎么可能是三而同时又是一呢?’我的答案是:‘我不知道,我无法告诉你。你若试着要了解这事,你就是路德马丁所说的“神的教师”。’三一神远超过我们头脑的领会,只有愚妄人才伯试着去了解。
事实上,圣经中没有三一神的道理。在圣经里,三一神的启示与祂和人的关系并人对祂的经历有关。第一处指出三一神的经节是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造人。这不是一个道理;乃是启示神与人的关系。神格的三位 父、子、灵,第一次被启示出来是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这一节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把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原文。)这也不是一个道理,乃是一个经历。关乎三一神,神学家发明或采用了许多词汇:身位、本质、原质、存在等。最好尽量避免这些词汇,单单引用圣经,因我们所说的也许会被人错误的领会或解释。然而,为了经历三一神的缘故,我们不能不告诉人,今天三而一的神是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要察验你的经历。尽管许多批评家惧怕经历,我们的负担却是使人经历三而一的神这包罗万有奇妙的灵,祂就是神自己 父、子、灵。
三一神不是为着道理上的领会;绝对是为着我们的经历。我到美国来以前,还没有清楚的话语,说到三一神是为着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邱。有一天,当我正把三一神供应人时我忽然得着这个灵感,三而一的神是为着祂的分赐,为着祂进到人里面的神圣分赐。神的心意是要把祂自己作到人里面。为着这个目的,神创造人,叫人有一个人的灵。神创造人有一个口和一个胃,使他可以接受、保存、消化并吸收食物。同样的,神创造我们有一个灵,使我们可以摸着祂,接触祂,把祂接受进来,并保有祂。神是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灵拜祂。(约四24。)多年来,我越过越证实,三而一的神是为着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这不是一件道理的事,而是一件经历的事。
我们在这个职事里所传讲和教导的每件事,都曾经彻底并仔细的考虑过。许多年前,在倪柝声弟兄的带领之下,我们不仅研读圣经,也研读教会历史、传记、自传和重要的基督徒教师的著作。经过许多研读和查考,我们从纯正的话得到光照,主更多启示我们,关乎祂自己作我们的享受,以及教会作神的彰显。在恢复来到美国之前,你们许多人听见过人的灵么?听见过为了使我们经历基督是包罗万有者,祂必须成为赐生命的灵么?听见过三而一的神是为着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 祂的选民 里面给我们经历么?听见过教会生活的实行是在我们的所在地么?在许多年前,主就光照我们,将这些事启示给我们,并且我们已经将这些付诸实行有相当长的时间了。今天我们愿将所看见的真理摆在所有的基督徒面前,使他们也能看见这些真理。至少,我们必须为真理使天明朗,叫基督徒大众知道真理是在那里。人人都必须认识这个真理:关乎对基督活的经历,三一神的分赐,以及正当教会生活的实行。
经过多方研读,我们所相信的已获得证实,就是按照圣经,三而一的神启示出来,不是为着道理上的领会,而完全是为着我们的经历。倘若我们想要明白三一神的道理,却忽略了经历,我们将落在难处中。当我年轻时,关乎三一神,人是照着天主教和更正教所持守的奈西亚信经来教导我。当年在弟兄会的教导之下,人告诉我说,我们应当借着灵的能力,在子的名里向父祷告。但我在经历中操练这事的时候,我陷入了麻烦。我问自己:‘我的祷告是向着谁 向着父、子、还是灵呢?’当我祷告时,我必须提醒自己说,‘不要弄错了。你必须借着灵的能力,在子的名里向父祷告。’我很谨慎的这样实行。
我第一次与倪弟兄同住时,一位属于中国内地会的中国传道人应邀来对我们讲道。倪弟兄私下告诉我,这位弟兄在中国内地会的中国传道人中间被认为是最属灵的一位。他在信息中的某一点说,‘不要以为主耶稣与圣灵是分开的。今天圣灵就是主耶稣。’说了这句话以后倪弟兄远远的坐着,大声说,‘阿们!’那使我很惊讶。散会后,倪弟兄和我一同散布,他说,‘常受弟兄,我们必须相信这事,并且认识今天主耶稣就是那灵。’从那时起,我得着了经历基督作生命的最大帮助。在所有的年日里,我越过越进入三一神的实际里。
在道理上,我们可以说父、子、灵是分开且不同的。但我们的经历如何呢?照着我们的经历,祂们是三位还是一位呢?新约启示父、子、灵都在我们里面。(弗四6,林后十三5,约十四17。)请告诉我,照着你的经历,你里面是有三位呢,还是有一位?当你用心思谈论祂们,祂们是三位;但是当你运用灵经历祂们,祂们就是一位。
最近,我读到许多人的著作,他们都肯定的说,三而一的神不是为着道理上的明白,而是为着经历我们神的实际。倘若我们的救主不是赐生命的灵我们如何能接触祂?依照正统的解释,我们接触祂是借着圣灵的能力。但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毫无意义的说法。说子在灵里临到我们,这是什么意思呢?圣经并没有这样说。反之,圣经说,‘基督在你们里面成了荣耀的盼望。’(西一27。)基督是直接的住留在我们里面,并不借着任何的能力。这是新约的启示。但是有什么经节说到基督借着圣灵住在我们的里面?没有这样的经节。在我们的经历中也不是这样复杂。在我们的经历中,活的基督就是在我们的里面。当我们转向经历,就看见父、子、灵乃是一位。这位包罗万有的基督,作为赐生命的灵内住在我们的灵里,对我们乃是一切。我们必须单纯的相信明确的话,对圣经所说的‘阿们’,并且应当顾到我们的经历。不需要解释,只要接受圣经所说的,并且相信。